1.对获评启东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三年内给予每月5000-10000元生活津贴,可申请60-300万元的购房补贴。
2.对引进的其他高技能人才,根据相应层次给予每人每月最高5000元的生活津贴和60万元的购房补贴。
3.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 本科,三年内给予每月4000元、2500元、1500元生活津贴,可申请40万元、20万元、8万元购房补贴。
4.对上海等地利用假期来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含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省内每人10000元。对全职引进到我市企业单位工作的上海户籍(或长期在上海生活)全日制硕士、高级技师以上人才,给予每人每年20000元的交通补贴,在其与企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连续补贴三年。
5.对引进的普通高校本科、大专毕业生,三年内给予每月1000元、300元的生活津贴。
6.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全职引进且年薪30万元及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100%给予奖补,每人每年最高15万元,连续补贴三年(与生活津贴不可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