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位于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与开元大道交汇处(洪江市行政中心西南面),现有在职职工126名,退休职工119名,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股(应急管理股)、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行政审批股(微企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市场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14个职能股室,设立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稽查大队、行政许可登记服务中心、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举报投诉中心(加挂123151233112365申投诉举报中心牌子)3个直属行政机构,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所、食品药品技术安全评审中心、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信息中心、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加挂市个体私营协会牌子)4个二级机构,20个基层所(每个乡镇一个),其中黔城、安江、雪峰、托口、江市、岩城6个基层所能办理个体许可业务。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怀化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食品药品资源配置,负责食品药品应急工作,制订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和商标战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4、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5、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工作;承担酒类流通、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职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调查处理;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7、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政策措施,推动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和监管追溯体系。

8、依法承担对有关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9、依法实施对商标使用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开展湖南省著名商标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10、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1、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12、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3、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承担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等工作;负责管理能源计量工作,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14、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工作;管理企业新产品标准备案工作;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5、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1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7、负责开展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分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革工作的建议。

18、指导乡(镇)建立健全商品市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19、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班子成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分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刘四海():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行禹(18274556899):负责人事教育、精准扶贫和党建工作。分管人事教育股、雪峰镇、群峰乡、湾溪乡、铁山乡、塘湾镇、洗马乡等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树青(13974543235):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市场稽查、安全生产和工会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市场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稽查大队、工会、江市镇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松友(13874579698):负责财务、机关后勤保障、创卫、计生、综治维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食品药品技术安全评审工作。分管办公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药品技术安全评审中心、岩垅乡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副局长肖调金(13574585789):负责行政许可登记和信息工作。分管行政许可登记中心、信息中心、安江镇、大崇乡等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进(1360741147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和消费维权工作。分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投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委员会、黔城镇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易声昆(15367590952):负责质量与标准计量监督管理及检验检测和政策法规工作。分管质量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检验检测所、政策法规股、沙湾乡、深渡乡、太平乡、龙船塘乡、熟坪乡、岔头乡、茅渡乡等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危程晖(13762956876):负责食品生产与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及考评测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分管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托口镇、沅河镇等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主任科员陈秀清(13574571689)、副主任科员李泽象(13787560677):协助王进同志分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主任科员李灏(18974560969):协助张树青同志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稽查工作。

副主任科员易湘建(13517457318):协助危程晖同志分管食品生产与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及考评测评工作。

副主任科员蒋仕国(13974531204):协助易声昆同志分管质量与标准计量监督管理及检验检测和政策法规工作。